您好,衡量一个公司是否亏损或者盈利的话,如果境外子公司亏损的话,如果是他是独立承担财务的话,则境内公司不可以对他进行弥补,如果他是境外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的话,作为境内的母公司可以对其进行弥补。
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虽然税法不允许纳税人以境外亏损减境内盈利,但却允许纳税人选择用境外盈利抵减弥补境内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若企业境内所得为亏损,境外所得为盈利,且企业已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全部或部分弥补了境内亏损,则境内已用境外盈利弥补的亏损不得再用以后年度境内盈利重复弥补……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则弥补境内亏损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弥补境内亏损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家(地区)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