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号为22042100.00的葡萄酒为例,此税号对应的关税为14%,增值税为13%,消费税为10%,综合税率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税率=(关税率+增值税率+消费税率+关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带入数值可得
综合税率=(14%+13%+10%+14%*13%)/(1-10%)=43.14%
即进口一瓶关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的红酒,需要交的税款为人民币43.14元。
以此类推,可知
税号为22041000.00的葡萄汽酒的综合税率为43.14%
税号为22042200.00的葡萄汽酒的综合税率为50.67%
税号为22042900.00的葡萄汽酒的综合税率为50.67%
进口葡萄酒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以汇率7.6计算进口葡萄酒的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首先,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是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所以不存在免税和零税率的问题,可以研读财税2016年36号文。
免税和零税率是针对销售方来说的,在境外消费的人必定是消费方,所以是有区别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法定税率是20%,目前执行的是优惠税率10%。此外还应当注意税收协定的影响,比如说香港的企业持有纳税身份证明的,在中国大陆取得的所得可以按照协定税率5%缴纳。
因此境内公司支付给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情况下为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中国公民在境外博彩所得,应按偶然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