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抵免境外己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该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三、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专门规定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跨境电商的财税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的新规定针对的是保税进口以及直邮进口,之前有人误解只有保税进口模式采用了新税收政策,直邮进口使用的是行邮税政策,实际上不是这样,该政策使用两种模式,并未却别对待;
新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和一般贸易税率相近,在对比之前的跨境电商行邮税:
1、对于绝大多数商品,包括100元以内的化妆品,此前可以享受50元免征额的商品,新税率政策后都得征税了,成本是提高了,增幅至少为11.9%。例如,一罐200元奶粉,之前50元免征税额,现在按新税率,要缴纳200*11.9%=23.8元;
2、对于100元以上的化妆品,例如500元/支,按照之前的行邮税,税率为50%,应纳税额250元;如今按照新税率,在增值税17%及消费税30%的基础上打七折,应纳税额为500*(17%+30%)*70%=164.5元。这种情况下,新税率很显然要优于之前的行邮税。
3、在对比奢侈品,若是商品价值高于2000元,在税率方面则跟一般贸易一样,并且完税价格更高。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对奢侈品电商极为不利。例如高档手表,此前可以享受30%行邮税,现在则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以零售价为完税价格。
2021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如下:
跨境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